父母对子女抚养以及子女对父母赡养是相对的权利义务,在父母年老时,子女应在经济、生活上、精神上充分照顾父母的需求。
比如:基本的生活保障费用,衣食住用行方面;老人因患慢性病或着突然住院手术的大额医疗费用;老人如果身体健康情况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还有护理费用等。
我国《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的子女既包括亲生血缘子女,也包括与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赡养人除了包含子女,也包含其他的赡养义务人。
比如:如果是子女已经死亡或着没有赡养能力的,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就有抚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义务。除此外,赡养人的配偶也有义务进行赡养辅助。
另外,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是赡养人不可免除的义务。在具体实施赡养的方式方法上,有给付赡养费、实际照顾老人生活、精神安慰几种方式。
但是不能简单说因为说老人本身每月有退休金,而拒绝行使自己的赡养义务。因为退休金是老人自己年轻时参加工作,而在年老时的合法所得,并不能代替子女的赡养义务。如果老人的退休金能满足日常生活所需,而子女也无能力给付赡养费的,那么则可以不支付金钱,而以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的方式进行。
关于赡养费用标准,就如同抚养费一样,并没有固定的款项数额。一般参考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和赡养人的经济能力来综合考虑。如果能够家庭成员间协商确定的就协商确定,否则还需要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一般情况下,赡养费标准按赡养人家庭总收入扣除掉当地平均消费生活标准后,看剩余部分钱款数额,再以赡养人数作平均计算。
最后,赡养老人不但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和美德,更是法律规定的每个子女或其他赡养义务人应尽的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