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 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 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 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 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 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
2.6 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 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 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 范围
1.2.1 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 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保工作人员。
2.职责
2.1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 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 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 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 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 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 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 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 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 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 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 电梯司机
2.2.1 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 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 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 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 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 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 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 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 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 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 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 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 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 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 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 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3.9 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
1.2 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驾驶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
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1 基本要求
2.1.1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1.2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1.3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1.4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2 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2.2.1 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2.2 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2.2.3 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2.2.4 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2.2.5 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2.2.6 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2.3.1 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2.3.2 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2.3.3 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2.3.4 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2.3.5 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2.3.6 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2.3.7 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2.3.8 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 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
2.3.10 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2.3.11 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2.4 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2.4.1 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4.2 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2.4.3 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2.4.4 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2.4.5 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驾驶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2.4.6 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2.4.7 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2.3.8 安全钳误动作时。
2.4.9 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2.4.10 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2.5 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2.5.1 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2.5.2 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揿急停按钮,断开电源,就近停层。如电梯继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制,应再切断电源,驾驶人员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2.5.3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 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
2.5.4 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6 电梯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2.6 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
2.6.1 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6.2 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厅门地坎的垃圾和厅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
2.6.3 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2.6.4 在潮汛期间,工作结束或工作时基站受潮汛影响,应开离基站。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防止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
1.2 范围
1.2.1 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
1.2.2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单任。
1.2.3 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
2.2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3 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2.4 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2.5 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3.安全作业规程
3.1 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3.2 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3 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3.4 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3.5 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驾驶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保持相互呼应。
3.6 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运行。
3.7 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3.8 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1) 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2) 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3) 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9 紧急救助措施
3.9.1 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3.9.2 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3.9.3 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3.9.3.1 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
3.9.3.2 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
3.10 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形式,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1.2 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2.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2.1 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
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2 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2.3 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2.4 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5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六、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1.2 范围
1.2.1 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1.2.2 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1.2.3 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 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2 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3 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4 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2.5 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2.6 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2.7 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2.8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七、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 范围
1.2.1 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 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 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 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 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八、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 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使用单位负责组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作业人员参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 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 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 使用单位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 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 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九、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预防非指定管理人员对电梯钥匙的错误操作,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引起电梯重要零配件被盗等事件的发生。
1.2 范围
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电梯钥匙,应由业主指定的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严格管理。
2.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2.1 在任何情况下应做好电梯钥匙使用和交接登记制度,并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保证做到正确使用,特别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及误操作。以防电梯零配件丢失,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的发生等。
2.2 电梯钥匙的使用保管必须专人负责,电梯钥匙使用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因工作需要使用时应做好记录。
2.3 保管人员不得将电梯钥匙外借和赠与其他无关人员。
2.4 电梯钥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交回管理部门,并放回原处。
2.5 电梯钥匙包括:厅门三角钥匙、轿内检修钥匙、首层开、关电梯电气钥匙、机房钥匙。
2.6 使用厅门三角钥匙时应注意:
(1)必须由电梯维修保养专业人员使用,其它人禁止使用;
(2)当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时,应看清电梯是否停在本层,以防踏空;上轿顶前先打急停开关,后把电梯置检修位置,确认后方可上轿顶。
(3)紧急救援时必须先切断电梯控制电源,确认好轿厢位置后再使用厅门钥匙进行救援作业。
2.7 电梯的首层电气钥匙(包括操纵盘钥匙)应由专人管理使用(如有司机,应交电梯司机保管),按规定开、关梯。
2.8 上述电梯钥匙必须严格掌管,不得随意乱放,若钥匙丢失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钥匙丢失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
十、电梯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保障电梯安全可靠的运行,加强对机房的管理。
1.2 范围
适用于所管理辖区内的电梯机房的安全管理。
2.职责
2.1 工程部电梯工负责电梯机房的安全管理。
2.2 水电主管负责对电梯机房的安全检查。
3.制度要点
3.1 机房除电梯工、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
入,须经工程部经理同意,并在电梯工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外来人员进出机房要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
3.2 机房内照明应保持完好,线路整齐,无临时接线。
3.3 机房内应保持环境清洁,干燥,并防止雨水渗入。通风良好,门窗完好。
3.4 机房内必须至少备有二个灭火器,并放置在易取处。
3.5 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严禁堆放杂物。
3.6 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机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管理员保管,电梯工不得私配钥匙。电梯检修用的厅门钥匙,应实行专人保管,不得外借,如需使用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注:使用此钥匙的人员应具备电梯维修资格证书,同时应实行安全监护制度)
3.7 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吃零食。
3.8 每日内对机房内的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3.9 每周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相关支持文件
5.记录
十一、乘梯须知
1.严禁用硬物按动或拍打按钮。
2.严禁超载运行。
3.严禁载运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
4.严禁在电梯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乱涂乱画。
5.严禁在电梯内嬉戏、跳跃。
6.儿童、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乘坐电梯时必须有人陪同。
7.如果在乘坐电梯时突发故障,切勿慌乱,请正确使用轿厢内紧急报警按钮,通知值班室值班人员进行处理。
十二、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加强对电梯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单位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 范围
本单位目前有_____台电梯在用,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电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电梯困人故障;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于触电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其他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1 成立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求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如下:
(1)指挥长:
(2)副指挥长:
(3)成员:
2.2 设立现场救援组,由______等组人员组成。组长由______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复制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3.1 指挥部指责
3.1.1 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1.2 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1.3 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3.1.4 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3.1.5 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3.1.6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1.7 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3.2 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3.2.1 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3.2.2 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3 副指挥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3.4 现场救援组的职责:抢救现场伤员;抢救现场物资;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4.应急联络机构
公司值班室电话: 联系电话:
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 联系电话:
5.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5.1 培训
按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困人解救、井道内作业、轿顶作业、底坑作业、厅层作业、机房作业、更换和割短钢丝绳、扶梯桁架作业、施工用电常识、坠落保护、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事故报警、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5.2 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按照本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6.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6.1 公司的安保部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 ,电话: ,安保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110、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6.2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7.应急处理
7.1 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由总经理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执行本预案。当指挥长不在时,由副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立即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
(4)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网点,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7.2 应急处理措施。
7.2.1 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
7.2.2 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7.2.3 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7.2.4 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7.3 紧急救援程序及措施
电梯困人的解救:接报后,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展开救援。首先要了解轿箱内情况,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其次准确判断电梯所在楼层(位置),根据具体制订并实施救援方案。有关救援程序如下:
(1)停电或轿门故障:轿箱停在平层位置时,.救援人员用三角钥匙开启厅门及轿箱门解救被困人员。轿箱停在楼层之间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断开电梯主电源开关(主电源开关设在机房内)一一使用专用工具松开曳引机制动闸——扳动曳引机(必须双人操作),向上或向下移动轿箱至平层位置一一以三角钥匙开启轿箱门,解救被困人员。
(2)安全钳动作:轿箱停在平层位置时,救援人员用三角钥匙开启厅门及轿箱门,解救被困人员。安全钳动作,轿箱停在楼层之间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开启轿箱上方厅门一一进入箱顶,先按下“急停按钮”——开启箱项安全窗,放入“七横竹梯”——帮助和指挥被困人员由轿箱顶部的安全窗有秩序撤离。
(3)电梯坠落事故救援:接报后,救援人员应首先关闭该电梯主供电电源——使用三角匙开启首层厅门及轿门,确认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情况——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专业单位到场抢险;
8.救援器材、设备、车辆等落实
单位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费用,根据本单位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得挪作他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单位的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9.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9.1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长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9.2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己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指挥长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指挥长下达应急终止令。
9.3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10.应急总结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处分。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人员,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其它事项
11.1 本救援预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11.2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十三、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1.2 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 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竣工验收报告;
E、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F、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事故及故障记录;
I、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3.2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3 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 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 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3.6 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7 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