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对刑事案件审理完结后,对罪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实践中按正常情况来看,并不一定要坐三年牢。
首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要看在判决是否有缓刑,因为刑法规定,缓刑的适用条件中,其中之一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包括三年。所以,罪犯被判刑三年的,有缓刑的就不用坐牢,如果没有缓刑,要坐几年牢就要看有没有减刑和假释。
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服刑期间悔罪态度好,认真遵守监规、接受劳动、教育改造的是可以减刑的,有立功表现的,也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就应当减刑,减刑须经法定程序。所以罪犯被判刑后,依照正常情况,都可以减刑的。此处的“正常情况”,即为罪犯在服刑期间即使无立功的,那么其在监狱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有良好的悔罪态度,真正认识到自身错误决心改正的,也是可以减刑的。罪犯被关进监狱了还捣乱生事,不能正确看待所犯罪行,没有悔罪表现的,此为非正常情况,判多少年罪犯就坐满几年牢,甚至发生严重情形还可能加刑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罪犯被判刑三年,一般正常情况下,满足减刑条件,经过减刑的,要坐两年左右的牢,若服刑期间有立功表现或是重大立功表现的,最多一年半就可以出狱。满足假释条件的,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在执行原判刑期一半以上的,经法定程序,可以假释。
因此,罪犯被判刑后,实际要坐几年牢,是需要看自身的情况的。刑法作出减刑、假释的规定,旨在激励罪犯能真正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能够悔罪,改过自新。刑法一方面对减刑作出规定,同时又要保证刑罚的威严,因此对于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也有规定,即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实际执行刑罚的期限最少不能少于原判的一般,被判处无期徒刑经过减刑的,实际执行期限不能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