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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

100人浏览   2024-08-01 14:32:32

咨询:如何在线为他人代办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答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办理流程:依次点击异地就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为他人备案-就医地选择-参保险种-备案类型-点击选择家庭成员,选择已绑定的家庭成员(未绑定的,需先添加家庭成员)后,点击“开始备案”,在线填写备案信息并提交,即时查看备案结果。

咨询: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如何申请?

答复: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住院分娩时发生的因生育、生育引起疾病和合并疾病的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由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与参保职工结算,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1000元,与生育医疗费用合并支付。即生育费用报销不需要申请,出院时可在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生育津贴不需要申领,生育医疗费结算完成后,单位当月连续为您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即可发放。

咨询:医保从烟台转出是否需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答复:不需要。需要办理医保关系转移业务的职工,可通过手机微信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通过“医保服务→办事大厅→我要办事→关系转移→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转出申请→在线办理”提交申请。如因转入地医保部门业务系统未联通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无法办理的,可凭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属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咨询: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未参保,生育待遇是怎样的?

答复: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未参保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且未享受其他生育医疗待遇的,按照异地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助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需要的申报材料有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夫妻双方)、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出院时在就诊医院联网报销,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