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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病假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和不提供的后果

100人浏览   2024-09-04 0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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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不少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出现劳动者在职期间通过“病假”代替“事假”或为了不想上班时“故意”请病假,会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劳动者请病假应该提供必要的病假证明材料,如病例、诊断证明、检查材料等。
那么劳动者有提供病假证明的材料吗?

在《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劳动者有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义务。因此,当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里面明确规定请病假应该提交病假证明材料的,劳动者就有提供病假证明的材料。

劳动者不提供或少未按照要求提供病假证明材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能直接辞退吗?

《劳动合同法》里面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辞退劳动者的情形中涉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是严重违反,劳动者不提供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病假材料的,用人单位并不能认为劳动者的行为构成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能直接辞退。对于确实存在违规的劳动者,可考虑给予一定的处分,比如警告、记过等。

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于病假证明材料应以“适度、必要”要求为准,不应该过度搜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劳动者的各项检查材料属于个人隐私信息,有权拒绝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