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项目要想达到竣工验收,需要在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基础上,至少达成以下四个条件。
1、设备已经全部到货
设备到货是合同执行的最基本要求。如果这一条都有缺漏,是达不到项目竣工验收标准的。没做过项目的朋友要注意,这里说的设备全部到货,不是简单的设备全部送到客户现场就可以。而是至少包括以下四项。
- 到货设备的数量必须和合同清单一致,设备的品牌、型号也必须一致。如有不同,需提供经过批准的项目变更单。
- 需要提供设备厂商的合格证、CCC认证标志、产品说明书、产品质保的售后服务资料。
- 需要有设备到货签收单,必须有甲方、监理方、建设方等三方的签字。
- 设备到货需要开箱检验,需要提供开箱检验报告。
以上四项都做到,设备全部到货才算符合条件。
2、功能已经全部实现
功能实现是项目交付用户使用的前提。这里说的功能实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购买现成商业软件的,需要提供软件介质、软件使用说明书、软件License等等。
- 如果这个项目包括软件开发,则一般会要求提供软件开发的源代码。
- 软件功能已经按照合同全部实现,至少需要提供软件测试报告和试运行报告。
3、文档已经全部完成
文档是项目的重要交付物。在项目竣工验收时,一般都需要检查项目的各类过程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档。
- 项目前期文档:包括立项文档、可研文档、设计文档等等,一般由甲方提供。
- 项目过程文档:包括招投标文件、开工令、开工报告、设备到货签收单、实施方案、竣工图纸、变更单(如有)等等所有过程文档。
4、服务已经完成
项目一般都会有部分伴随服务,这类服务中如果应该在竣工验收前完成的,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如:
- 培训服务:完成合同规定的软硬件系统培训。需要提供培训签到表、培训教材等资料。
- 系统对接服务:合同规定的与现有系统的对接服务,需要实现真正的功能对接。
总结
以上是项目竣工验收一般都会涉及的四个条件。如果项目有监理,监理一般会告知竣工验收需要完成的事项。项目经理按照监理的要求提供相应佐证资料。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项目文档应该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就按规定做好。不要等到最好竣工验收材料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