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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害怕对方转移财产、胜诉也拿不到钱?财产保全了解一下!)

616人浏览   2024-05-30 15:17:23

当事人在法院打赢官司后,却发现对方已经偷偷的将钱财转移了,怎么能够避免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情形发生呢?第一时间来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十分重要。

1.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2.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诉前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前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诉中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判决生效之前,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执行前财产保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3.哪些案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不是所有民事官司都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只有涉及财产给付的官司才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比如有财产争议的离婚纠纷、借款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等。也不是只要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都会受理,只有符合条件的案件法院才会受理。

4.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二、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三、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

5.财产保全的方式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院规定的其他方法。保全限于请求的财物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6.财产保全费用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7.保全措施解除的情形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