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两种情况来讨论,每种情况交纳的党费金额都不一样。
其党费需要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执行:“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为5000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举个例子:某位离退休老干部,月退休金4000元,则其每月交纳党费20元,一年共计240元整。
实际执行中,大多数地区的社区党委,对离退休老干部按月(年)定额收取党费。比如,有的地方社区党委要求每人每月5元;有的要求一年100元;有的要求月退休金2000元以下的,象征性交1元党费,等等。
那么,定额收取党费是否有依据呢?
首先,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生活确有困难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其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的意见》(2016年实施):“离退休干部党员要按规定交纳党费,有特殊情况的,经党支部同意,可采取灵活的方式交纳”。
根据以上两则,加之社区离退休老干部情况复杂、居住分散、收入参差不齐、党费收缴困难,“分段收费”在一定程度上是有足够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