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河南工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州市山东新区河都路17号10层66号。
法定代表人:王上,经理。
被申请人河南有债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自贸试验区山州片区(山东)山河东路2号河务中心北区单元1层1、11号。
法定代表人:赵一,董事长。
被申请人赵一,男,181年1月16日出生,汉族,住山州市山河区天路11号1号楼41号,公民身份号码41814181161622。
被申请人耍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大街号北京小镇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06MA002JM7T
法定代表人:李飞。
请求事项:
对申请人申请执行被申请人拖欠装饰装修工程款等款项一案终结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河南工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与被申请人河南有债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耍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赵一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现因被申请人耍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财产需要核实,申请人也欲与被申请人尝试和解,故请终结执行。
此致
山州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