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别人犯罪不举报是不构成包庇罪的,包庇罪是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如下:
1、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3、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上必须是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