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会有拆迁户咨询:
“我们家要被拆迁了,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赔偿?
有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
拆迁方说国家规定就补这些,再不签协议就被强拆了,怎么办?”
一、明白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
律师在接待拆迁户时,通常会询问被拆迁房屋的土地性质: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
由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和计算方式是不同的,若想预估应得的合理补偿款,需要先确定土地性质。但在接待过程中,圣运律师发现,这个看似并不十分复杂的问题却难住了部分被征收人。
教给大家一个判断的小技巧:
拆迁户可以查阅自己的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进行初步确认,其中有关于土地性质的信息记载。当然产权证书上的证明也并非全然准确,也可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确认。
二、了解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
土地性质不同,征地拆迁的补偿也是有区别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应当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规定的补偿标准是被征收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补偿以房屋评估价值为依据,而评估价值必须由有资质的评估公司依据房屋的市场价值确定。除考虑房屋构造、面积、建造的时间外,房屋所在的地理位置、用途等因素对房屋价值的影响更大。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目前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主要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上述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的,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要开发首先必须先征收为国有,主要征收土地的补偿和地上房屋及其附着物的补偿都是必要的补偿。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房屋本身的补偿。对房屋的补偿一般仅以重置成本为标准。
三、了解补偿范围
国有土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按照周围类似房地产价格进行补偿。
补偿内容主要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虽然不能直接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但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补偿内容主要包括:
1、土地征收的补偿,2、房屋、青苗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3、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4、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至于征收耕地等不涉及房屋的情况下,《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是按照最高为前3年年均产值的30倍,实践中被征收人可以按自己土地的年均产值来主张补偿。
四、明确补偿标准的原则,以下四点可以预估自己的补偿是否合理!
1、与周边市场价格对比。我国征收补偿必须达到市场价格这一合理标准,地方也不能随意偏离。
2、评估机构是否合法。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一般由双方协商选定,在实际拆迁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未经被征收人协商直接确定评估机构是明显不合法的。
3、是否先补偿后拆迁。
4、是否降低现有的生活水平
我国各地经济发展并不均衡,房地产价格也是千差万别,不可能制定出一个统一而具体的价格,但是无论何种形式的拆迁,拆迁方都应当严守国家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拆迁,不可违背上述的拆迁原则,在遇到拆迁时及时咨询律师,合法合理争取补偿,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