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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表(招标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68人浏览   2024-04-04 07:29:11

  根据省计委计价格〔2003〕8号文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出售招标文件:工程类,每份最高不得超过1200元;货物类,每份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服务类,每份最高不得超过600元。招标代理机构应招标人的委托需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预审,并单独出具相关资格预审文件的,可另行收取资格预审文件成本费,每份最高不得超过100元(不单独出具资格预审文件的不得收费)。


  二、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服 务 类 型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1、 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 ×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