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斯生于战火纷飞的黑暗的年代,被佣兵团偶然拾取后被养母带大到三岁,养母即患病死去了,养父是个冷酷无情的人, 一致认为他是不祥之兆,因此格斯还是个儿童时就要跟着养父上战场,从最低级的侍从做起。
佣兵团是不养闲人的,格斯不仅要干各种杂活,还要学习剑术。由于并没有适合给小孩子的专用武器,格斯只好拿起大人用的长剑全力挥舞。这种经历使得他自幼对剑就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在与养父对练时无意划到了养父的脸颊,被恼怒的养父反手一剑削断了鼻梁,当晚格斯发起了高烧,迷迷糊糊之下格斯抱住了自己所使用的长剑,那冰凉的金属剑身使他觉得好受很多,好像从那一刻起,他的命运就跟剑联系到一起了。
第二天养父出于愧疚扔给了他一盒伤药,格斯头一次感受到了温暖,但是没想到养父不久就把他的身体卖给了一个无耻之徒。之后格斯得知真相后出于自卫而杀死了自己的养父,被迫逃离,尽管他们之间并没有太多的亲情,但是这个男人始终是第一个教会他用剑去保护自己的人,这道挥之不去的阴影一直缠绕着格斯,给他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压抑,以至于在以后多年,格斯变的沉默寡言,只靠自己的武艺谋生。
“在数千的同伴和数万的敌人当中,唯有你一人令我忘记了梦想。”
就在格斯准备准备永远孤独的像一匹狼那样生存下去的时候,他遇到了那个改变他一生命运的男人格里菲斯。他阳光开朗,有着天生的领袖风范和少女都嫉妒的容颜。又精通计谋和权术,还是个出色的军事指挥家,在他的带领下,鹰之团势如破竹,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格斯曾经以为,就这样战斗下去吧,什么也不要想,只管尽情的挥剑,为格里菲斯实现他的梦想。就算奉献出自己全部的热血和生命,这也是格斯所心甘情愿的,对于他来说,鹰之团不仅像家,有温暖的篝火和热情的战友,而且更像自己灵魂的栖所,那颗曾经严重受伤的心在这里可以得到片刻的安宁。
但是...这里没有我的火。...我......我...我也许只是在那些篝火中...打算稍微取取暖...而不经不觉踏进去而已。
就在一切都快要到达顶点的时候,格斯却无意听到了格里菲斯那句话:所谓真正的朋友,是绝不依附于他人的梦想,是站在对等地位的人!格斯这时才发现,自己不过是格里菲斯手中的一件趁手的工具而已。而自己却缺少格里菲斯那种王者之风和胆识。自己真的要这么浑浑噩噩的混一辈子吗?我也有自己的梦想吗?如果你的希望是得到自己的国家的话,那么我该如何呢?也许该离开寻找自己的路了。
于是格斯在协助格里菲斯攻克了敌阵,清除了宫廷的异己之后,在一个寒冬的清晨选择了离开那个曾经带给他温暖的鹰之团。格里菲斯的强力挽留也没能拦住他离去的心意,他想要去寻找自己的路和方向。但是格斯没有想到,自己的离去,却是那个黑暗齿轮转动的开始。
我开始懂事的时候,已是在战场上。把我养育的雇佣兵团的BOSS除了挥剑的方法以外,什么也没有教我。我就只懂得挥剑!我不想死...只是因为我不想死...只是因为我只懂得挥动这剑,所以我一直战斗至现在。
再见到格里菲斯时,已经是一年之后了,在这一年中格斯四处游历,锻炼武艺,他已经确定了自己的梦想,那就是成为剑的主人,自己从小练剑,参加了无数的战斗,包括那次凶险无比的百人斩和多尔多雷攻城战。只有自己手中的长剑,能够给予自己无比的勇气和信心。然而他却偶然听到了鹰之团覆灭的消息,震惊之下他返回前去寻找,这才发现自己离开之后鹰之团的命运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格里菲斯身陷囹圄,卡思嘉带领残部苦苦支撑,鹰之团的光辉一去不复返了。
作为好友,格斯当然要救出自己那曾经生死与共的战友。于是他和众人潜入监狱,终于把已经成为一个残破木偶般的格里菲斯救了出来。
有人梦想取得世界霸权,亦有人为了铸一把好剑而奉上一生。一些人为了梦想,花了一生不断追寻。亦有些梦想会像暴风一样,将其他数千数百人的梦想粉碎。我必须要去.......那座梦想的城堡,因为这个梦,还未完结啊!
格里菲斯看着生龙活虎的格斯,还有自己残破的身躯,他陷入了彻底的绝望之中,他恍惚中仿佛又看到了小时候的自己,还有那高耸入云的宏伟城堡,这一切都在告诉他,梦还没有完结,他必须要实现自己的愿望。
于是他咬住马鞭,赶着疯狂的马车驶向了那片映照在血红夕阳下的沼泽地,马车撞毁的一瞬间他飞了出去,好像自己正像一只飞翔的雄鹰。当他再次清醒后看到自己的身躯更加残破,却忽然发现了遗失了的红色霸王之卵又回到了自己手上。这时他已经相信命运之神的安排了,他转头看了一眼紧追过来的格斯和鹰之团的伙伴们,选择了出卖自己的心灵。
什么是祭品?什么是命运?这不过是一场战争,在战争中谁在最后站立起来谁就是胜者!如果我被人殴打那我一定会加倍殴打他!你们吃剩了我,是你们的歹运!
蚀之刻中,格里菲斯选择出卖良知成为魔王,而那些曾经追随自己,亲如手足般的兄弟则成为了祭品被使徒们当作美餐吞噬,卡思嘉被使徒轮番折磨后还被已经成为魔王费蒙特的格里菲斯强暴,而格斯在狂怒之下却无能为力,最终自断左臂,右目失明。被骷髅骑士救出后格斯如同做了个噩梦,可是夜晚逼近的死灵让他意识到从此再也不会有安宁的夜晚。他狂性大发,愤怒的向着死灵宣战,决意用自己手中剑,斩尽天下的恶灵,并向摧毁了他唯一美好记忆的,已经成为魔王的格里菲斯复仇。
要说那把是剑,那便太大了。巨大、宽厚、沉重,而且很粗糙,那简直就是铁块。
决定向命运复仇的格斯穿上了黑色的盔甲和披风,背上了那柄巨大的斩龙剑,成为了隐没在黑暗之中的黑色剑士,他四处游历,打探有关使徒的痕迹,逐个找到并彻底的消灭掉这些世间的孽障。可是由于人与魔的力量差距悬殊,格斯的每一次战斗都在挑战自己的极限,只有那柄斩龙剑是他唯一信任的伙伴。格斯心中的那团黑色的火焰在驱使着自己前进,疯狂的斗争早已超越了黑暗的一面。每一个降临的夜晚都在挑战着他的意志,在与无数的怨灵厮杀中,不停挥舞着巨剑的手与剑似乎连成了一体,那早已超越人体界限的身躯变成了生存的信念。
而将名叫“心”的刀身完全浸在血中。越是磨,刀越是生锈...因为生锈就越要磨。到最后剩下的只是一团磨碎的锈粉。你的心中有个巨大的崩刃...布满了...名叫恐怖的龟裂。
所谓的好剑,即使生锈,即使变迟钝了,它的芯里也会剩下决不会生锈的好铁。那种铁才是最好的铁,即使布满龟裂,只要一融入火,就必定会苏醒过来。
在斩杀了数个使徒后,格斯回到了铁匠高特那里,而藏身矿洞的卡思嘉却已经不知去向,自己所使用的斩龙剑也已经遍布伤痕。高特看出了格斯心中的愤怒和迷茫,用自己仅余的生命之火为格斯重铸了斩龙剑,并告诉他不要让自己陷入到愤怒和恐怖的漩涡,要用手中的剑去守护自己想要守护的人。
迷茫中的格斯如梦初醒,他此时才发现自己一味的复仇却忽略了对卡思嘉的关照,为了找回卡思嘉,格斯背上大剑再次出发,而铁匠高特在微笑送别后,黯然长逝。
在万民聚集的判罪之塔,格斯终于找到了卡思嘉,然而却被一众愚民当作巫女要执行火刑。格斯悲愤之下怒喊道:你们这些人,只有在火燎屁股时才会跪拜,不要几千几万的人集合在一起,纠缠着一个女人不放啊!
当格斯使出全部力量打倒了魔化的神父等人时,巨大的怨灵之海吞噬了聚集在判罪之塔的无数生灵,那些有罪或无罪的,虔诚的信徒或者背叛的异教徒,都成为了这片怨灵之海的养料,而这一切的最终结果就是魔王格里菲斯再次以人类的躯体降临在人世间,他想继续完成那个拥有自己的国家的梦想。
我...
只要有这剑,就有自信在任何战役中生存下来,
实际上,到现在为止也是那样。
参加鹰之团之前也是...
无论是怎样惨烈的战斗也好,我一定会独自生还过来。
格斯拼尽全力,在判罪之塔终于救下了卡思嘉,同时也目睹了格里菲斯二转再次降临世间,他带着卡思嘉回到了铁匠那里,迎接他的只有里基特和铁匠的养女了。然而,格里菲斯却坐着坐骑佐德不约而至,与格斯在剑之丘相见。格斯愤怒地质问他为何要那样做,格里菲斯轻描淡写地答道:你知道,我就是那样的男人,什么也没有改变,我不会背叛我的梦想,我要得到自己的国家。说完坐着佐德扬长而去。
而格斯在小精灵巴克的建议下, 带着卡思嘉踏上了前往妖精之岛的旅程。这一路的艰辛出乎想象,格斯每晚都要与恶灵战斗至清晨日出,而神志不清的卡思嘉是最大的负累,格斯一边要战斗还要分出精力来照顾她。曾经自信满满的格斯满以为自己不会再失去卡思嘉,但是巨大的疲劳和卡思嘉的疏远使得他心力交瘁。是战斗还是去守护?格斯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所幸之后他再次遇到了小盗贼猴子伊斯多洛,还有追寻他足迹的圣铁锁骑士团长法尔纳塞和他的仆从塞尔彼高。这些新的伙伴的加入终于使格斯能够喘一口气,他也体会到了团队所带来的友情和温暖。尤其是照顾卡思嘉的重任交给了法尔纳塞,这个曾经一根筋的教会圣女现在完全转变成了一个天使,似乎在为自己曾经做过的蠢事赎罪。
你打算向能控制命运的天使或恶魔挑战吗?没错!总有一天,我会把他们痛殴一顿!
请不要忘记,在你窥视黑暗的同时,黑暗也在窥视你。
格斯一行人在魔女之森遇到了小魔女史尔基,同时拜访了她的老师芙罗拉。小魔女在惊叹已经成为魔王的格里菲斯的力量后也担心的问想要复仇的格斯,你真的相信自己的力量吗?格斯果断的回答:没错!总有一天,我会把他们痛殴一顿!。当小魔女拿来魔法武器分给众人的时候,格斯拒绝了,他说只想拿着趁手的武器上战场。这时小魔女才发现,格斯背后的斩龙剑似乎正散发着森森的暗黑之气。
这把剑在跟随格斯与使徒亡灵的无数次搏杀中,已经吸取了太多的鲜血和怨念,正在逐渐成为一座通向深渊的桥梁和神器。正如骷髅骑士的幻水之剑能够斩开时空那样,格斯的斩龙剑必定能够成为一把弑杀暗黑之神的的神器。
格斯前往妖精岛的旅程依然艰险无比,虽然有了小魔女的强大魔法的协助,法尔纳塞和伊斯多洛也在快速成长,但是他面对的依然是超出于人世间的恐怖魔物。在得到了狂战士铠甲之后,格斯已经不惧怕任何使徒,但是每一次的战斗也是浴血之战,并且狂战士铠甲所带来的不仅是攻击力的提升,还有那随时可能失控的神智。
然而这一切都在格斯他们到达妖精之岛后结束了,卡思嘉虽然恢复了神智,却始终不能面对格斯,最终被魔王格里菲斯带走,而格斯拼尽全力却发现自己始终不能守护自己的爱人。然而最痛心的是作者三浦老师的意外离去,让这个故事成了永远的一个谜。
不要祈祷!那样你的双手就会合起而无法拿起武器!
如果你能遇见神,就跟他说不要来管我的事啊!
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格斯?因为他身上有着代表人性中最难能可贵的品质,积极、不屈服命运、越挫越勇、有担当、忠于守护身边的人。面对不公的命运他没有选择沉沦,对于自己目前所不能战胜的神魔他毫不畏惧。
他有着无畏的胆量,用凡人之躯对抗神魔,他拼尽全力去守护自己最珍贵的伙伴,即使这些东西在格里菲斯看来无关紧要,不过是自己行进路上的垫脚石。比起那些宏伟触不可及的高塔般的梦想,他只有着最朴素的梦想,那就是成为剑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