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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100人浏览   2024-08-04 10:31:34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一、立遗嘱应注意的问题

1、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2、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公证遗嘱不具有更强的效力)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通俗来说,立遗嘱的时候人没问题,不影响遗嘱效力;立遗嘱的时候人有问题,即使后来好了,仍是无效的)

4、部分遗嘱需要见证人,法律规定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近亲属;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

5、遗嘱有两页或以上的,每页都应签名 、写日期。

二、各类遗嘱的要求

(一)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注意:1、尽量不要涂改,如果有涂改,也要有确定为遗嘱人本人更正以及更正的痕迹或证明;2、不需要见证人,但应保证全文都是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3、全程录像不是必须的;4、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二)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注意:1、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2、特别注意见证人的身份,否则极有可能被认定遗嘱无效;3、为了避免以后无法说明见证人的身份,建议可以提前保留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4、遗嘱可能多年后才实际执行,见证人亦有可能去世或失去联络,应注意保留见证人见证真实性、有效性的相关证据。

(三)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四)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五)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注意:危急情况一般指遗嘱人突患危及生命的疾病或突发了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爆发了战争等,导致遗嘱人在客观上无法或没有能力以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公证等其他方式订立遗嘱的情况。但是前述情况一旦消除,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如果遗嘱人不具备亲笔写遗嘱的能力,最好的方式当然还是公证遗嘱。公证机构对遗嘱的审查更为规范、严格,日后被认定无效的几率相对较小。如果无法自书或公证遗嘱,采用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则在立遗嘱时就应特别注意见证人的身份以及保留见证人见证真实性、有效性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