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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经济性裁员”?谁能优先留用?

537人浏览   2024-05-12 07:44:16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一些知名企业爆出的裁员信息受到社会关注。但企业并非可以任意进行经济性裁员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务院于2019年12月2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规范企业裁员行为。

支持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

△ 对拟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指导其依法依规制定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相关情况,依法依规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拖欠的职工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那么我们来了解下什么是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的概念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经济性裁员的例外

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需履行的程序

①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②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③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④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⑤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如果公司没有经过这些程序,也是不能随便叫经济性裁员,想裁掉你就裁掉你的哦!收好这份指南,被辞退的时候,拿出来对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