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力其实就是某些公共机关所拥有的,同时公权力也是人类共同体在生产跟生活的过程当中必须要有的一种实现私权力的手段和保障。公权力的正确实施确实有利于维护我国的社会公平正义,宪法当中也对公权力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体现在哪里呢?
网友咨询:怎样对公权力进行限制,除了依法治国之外还有什么办法吗?
律师解答:
公权力是人类共同体(国家、社团、国际组织等)为生产、分配和提供“公共物品”(安全、秩序、公交、通讯等)而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立法和执行、实施决策、立法的权力。
宪法对公权力的限制体现在:
1、政府要做到权力公开。
2、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促使公权力在法律范围内运行。
3、要鼓励公众参与,让政府的公权力接受人民的监督。要规范公权力,必须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批评权、选举权等各项权利。
律师解析: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财产权,即公民的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非法侵犯;
2、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自由权,即主要有公民的人身自由、言论和出版自由、迁徙自由、机会和结社自由、通信秘密自由、宗教自由等;
4、受益权,即包括生存权、工作权、请愿权、诉愿权、诉讼权和受教育权等;
5、参政权,主要包括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等。公民的基本义务方面主要规定有依法缴纳赋税的义务、服兵役的义务等。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