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打孩子一顿就构成虐待了?不让孩子吃饭就算虐待了?那还怎么教育孩子?
我国自古有“鼓棒底下出孝子”的说法,教育孩子的方式确实有很多种,偶尔因为孩子犯错给予适当的敲打也是应该的,但过分苛责乃至体罚、虐待就不仅是家庭纠纷,情节严重还涉及到违法犯罪。
今天就来和大家说说什么样的行为可能构成虐待,什么样的行为又将构成虐待罪。
【虐待罪的构成】
先来看看我国目前对于虐待的法律规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不难看出,不论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对于虐待的规定,都是“要求处理的”、“告诉的”才会处理,所以有时会导致一些恶性虐待儿童、老人的情况发生。
至于如何确定虐待行为是否符合《刑法》当中规定的“情节恶劣的”情形,目前一般是根据下面4个方面来综合确定:
1.虐待行为持续的时间;
2.虐待行为的次数;
3.虐待手段的恶劣程度;
4.虐待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
所以我们正常的教育子女是不属于虐待行为的,偶尔的敲打也并不违法,但要注意敲打的次数、尺度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