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判断就业单位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第一步:打开小微企业名录,输入单位全称。
网址:http://xwqy.gsxt.gov.cn/
第二步:如单位属于小微企业,则会显示单位信息。此方法同样可查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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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确定单位不属于小微企业
按以下流程自测是否属于中型企业
第一步:扫码进入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点击“开始自测”。
来源:中小企业局
第二步:选择企业所属行业,点击“下一步”。
注:企业信息可在“天眼查”“企查查”等平台查询。
第三步:输入划型测算指标数据,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生成测定结果。
以上方法适用于广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判定,划型标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①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
② 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③ 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
④ 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
⑤ 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⑥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
⑦ 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⑧ 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⑨ 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⑩ 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⑪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⑫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
⑬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
⑭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
⑮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
⑯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
☞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