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将为你详细讲解案件胜败的关键因素——证据。这一期我将重点讲解证据的问题,因为证据是决定案件胜负的关键因素之一。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哪些证据可以被采纳,主要包括以下8种:
·第一,当事人陈述,即当事人提供的证言。
·第二,书证,即以文字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例如借条、合同、协议等。
·第三,物证,即以物品的外在特征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第四,视听资料,即视频、音频等资料。
·第五,电子证据,即存储在电子设备中的信息。
·第六,证人证言,即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对争议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第七,鉴定意见,即经过专业人士鉴定后得出的结论。
·第八,勘验笔录,即法院指派的勘验人员对现场进行勘验、调查后形成的记录。
以上是常见的证据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