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盈利之后,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目前企业所得税分为两个档位
1、利润不足300万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按照5%征收
2、利润超过300万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按照25%征收
企业所得税缴纳完之后,老板想要把剩下的利润提现到个人卡消费,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以股东分红的方式,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以借款的方式从公司提出,该方式暂时不用缴税,但在一定的期限内没有及时归还就视为分红,需要补交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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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综合税负算下来达到了40%,相当于1000万的林润最后实际到手可以自由支配的还有600万。税负压力是比较大的,还有一些公司存在实际支出无法取得发票,造成企业账面上利润虚高,面临多纳税,税负压力就更高了,那么如何合理合法降低呢?
可以根据主体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通过在税收扶持园区设立小规模的个体户(如营业部、工作室、中心、事务所等),申请核定征收,综合税率低至1.35%
税收扶持园区的个体户主要优势
1、没有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分红个税,主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经营所得即可。
2、入驻园区,可享受当地区域性个税核定征收政策,一般核定个税在0.3%-1%左右,再加上目前小规模纳税人1%增值税优惠,综合税负低至1.35%。
3、由于是根据开票额(营业额)来进行核定纳税,对于进项和成本的要求几乎没有(商贸个体户需要少量进项,服务行业个体户目前不需要进项)。
4、个体户可以根据需求选择是否开设公户,如果选择不设立公户直接可使用经营者个人卡收付款,也就不会涉及到公转私方面的问题。
5、无需实体办公,经营模式灵活,开票范围比较广泛,如常见的信息技术服务类、咨询类、建材五金类等均可,不涉及需要办理资质的经营范围基本都可以。
我们以扶持园区年开票500万的个体户为例,纳税明细如下
增值税1%: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增值税的6%):4.95万×6%=0.3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开票额0.3%核定征收):500万÷1.01×0.3%=1.48万
纳税总计:6.73万,总税率1.35%,完税之后即可供经营者自由支配。
公司与一些个人发生业务无法取得发票时,可通过自然人代开的方式解决。目前河南、海南等地园区自然人代开综合税率1.55%-2.55%(包含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个税直接按照个人经营所得核定,年底不会汇算到工资和劳务报酬,不影响其他合法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