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也许是环境原因,或许是食品原因,总之现在的状况就是癌症高发,很多人不病就不病,一病就是重症,去医院检查一下,就说是肿瘤末期,已经转移,接着就是痛苦的手术跟放疗化疗,生活质量大大下降。
经过治疗后能好的都是幸运的,很多的人在做手术后,短暂地好了一段时间,后面病了,去一检查,又说复发了。
很多复发的,检查结果都说转移了,癌细胞的转移,很多会感染到肺部,这带来的疼痛是非常剧烈的,病人会非常痛苦,剧烈的疼痛让人吃不好,睡不好。
这时候,生命就进入了倒计时,只能拖时间了,无论是医生还是家人,都无能为力,但是又舍不得放弃。
这样病人只能一天拖一天,但是每天的痛苦并不会减少,让病人越来越憔悴,但逃不过最终的结果就是死亡。
与其让病人熬这个痛苦的过程,不如给病人一个选择,让他选择继续拖,看会不会有奇迹发生,还是选择体面安详离去,洒脱地跟亲人告别。
这时候应当推进安乐死合法化,通过医生的诊断,结合管理部门的审查,如果是已经治疗无望,又特别痛苦的,相关部门审批,允许病人体面地跟亲人告别,安详地离去。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病入膏肓的人,终究会离去,病人本身也不忍心无望地治疗拖垮亲人的经济。
亲人同样不忍心病人忍受高强度的痛苦,这样无论家属还是病人都非常难过,因此推行安乐死制度能帮到他们。
但是要坚守一个原则,就是安乐死只允许在病人在清醒的状态下,在有官方第三方见证的情况下,自己提出来。
绝不允许病人清醒,不愿意放弃治疗,然后发生家属提出这种情况。
另外,还可以允许病人在清醒时立遗嘱,病情进展到什么程度的时候,可以对自己实施安乐死,这样可以避免病人突然间失去知觉,又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无法实现自己安详离去的愿望。
越来越文明的社会,建议给予临终病人这种权利,而且这种权利只允许绝症病人拥有,不能他人代劳申请。
目前这一种权利,国外已经有先例,并非不可推行,文明社会,最终要以人为本,有时放弃,也是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