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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筹资模式不同)税收优惠的筹划

100人浏览   2024-07-23 15:02:17

一、股权筹资:

1、按照25%缴纳企业所得税。

2、税后利润进行分配,需要缴纳利股红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二、债权筹资:

1、按照利股红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支付的利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减少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注意事项:

1、借款的利率不能高于同期同类金融结构的贷款利率。

2、关联企业借款防止资本弱化。债资比超过标准的部分不能够税前扣除。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

3、投资者投资未到位部分的借款利息不能够税前扣除。

一、股权筹资:

A企业缺少流动资金1000万元,所缺失资金由职工入股补足,假设年底企业盈利100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250万元,年终职工分红100万元,应代扣代缴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20万元,合计税负270万元。

二、债权筹资:

向员工借款1000万元补足流动资金,每年支付个人利息100万元,应纳增值税3万元,城建税、教育附加0.3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万元。企业所得税因税前可扣除利息支出100万元,企业税前盈利90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225万元。合计税负24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