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反腐倡廉几千年,但腐败依旧无处不在。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就是权力有可操控的空间。要杜绝或者减少腐败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压缩权力的可操控性,这样就会减少腐败的空间。例如:闯红灯罚款扣分,大家都没有异议,因为路口的视频设备拍照,认定一辆车闯红灯,会有三张照片佐证,它没有任何争议也没有权力的空间。
2、中国产生腐败的最大原因就是“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中、执法中,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进行自由处分的权力。包括行政自由裁量权、司法自由裁量权。
3、也就是说法定权限内可以自己说的算。例如司法自由裁量权的量刑:“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官自由裁量可判3年,可判10年。法官一张嘴可以“法定”别人7年的刑期,这是多大的权利?你说这里有没有腐败,好像90%的人都不会认同。整个公安机关最高罚款权限5000元、拘留最长权限37天,这点权力空间都在公安系统产生了巨大的腐败。而法官随便一个人自由裁量权7年空间,虽然说法官也不能太随意,但是就是随意了你也没办法,人家有法定权限。
4、虽然自由裁量权有它存在的必要,但是现实中,不合理的使用自由裁量权,还有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比比皆是,大多数的腐败都是来源于自由裁量权的滥用,领导弄权就办法皆是:“可批可不批,可办可不办,完全在我的法定权限内。”这样的问题监督难度更大,腐败的空间太多。
5、特别是中国行政工作中的自由裁量权多达上万个,几乎涉及行政活动中的方方面面,这么多的权力空间,就是腐败产生的根源,一个十亿级别的煤矿审批,领导一支笔,行不行我说的算,你说没点好处?这样的审批权限上万个。2009年,广州出台《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全市9782项行政执法行为将逐步细化,压缩执法人员手中的“弹性空间”。
6、实践中,更是出现各地自行制定裁量标准,各地之间标准不相一致,更有蹲在一个监舍,犯同样的罪,一个判3年,一个判10年这样的真笑话!更有贪污几百万判处死刑,贪污几百亿判死缓的尴尬情况,老百姓很愤怒,到底贪腐多少钱可以判死刑!
所以,要采取以下措施压缩、取消自由裁量,减少杜绝腐败。
1、根据轻重设立国家级、省级的量罚指导委员会,形成相对统一的量罚统计网络体系,建设全国统一量罚电脑核算系统,例如:类似于“税务申报系统。”
2、取消自由裁量权,制定详细、规范的全国统一的量罚系统,类似于税务申报系统一样,重伤量刑3~10年,伤情分10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几年,从轻条件可以列出123,例如投案自首、主动理赔等条件。法官根据案件条件逐条填报即可,最终由电脑核算刑期,这样可以杜绝人为操控,违规违法者也可以通过系统计算出自己的被处罚标准。
3、行政审批、处罚也以此类推,制定详细标准,达标依法填报,不批准就违法。处罚也是根据法定从宽、从轻条件填报电脑计算就可以。
这样,有人说它机械,但是机械总比腐败好很多,最大的减少人的自由裁量权,减少腐败也是最大的保护干部,更是最大的保护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利,虽然不一定人性化,但是标准统一能达到最大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