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查阅历朝历代资料,农村土地曾经经历过很多次的变革,其中分田到户也经历过很多次,而承包年限最长的就是公元1981年,所实行的分田到户承包责任制。
最早是公元九年,西汉王莽颁发了王田制的诏书,规定更名天下土地为“王田”,不得买卖,一家八口占有土地超过800亩,应将超过的土地分给宗族或相邻,原来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有国家授予土地,其标准是一夫一妻田百亩。
当时我国人口稀少,采取这种分田制度,实质上是个土地平均政策,这是针对土地兼并和贫富分化缓和阶级矛盾的土地制改革方案,然而,这个不仅没有解决社会土地问题,相反,又把农民禁锢在王田里,当牛做马,而且王田诏令公布后,遭到了贵族官僚和地主的强烈反对,他们千方百计的阻扰和破坏新法的施行。
到了新中国成立以后,1956年的五月,中共永嘉县委在雄溪乡燎原社进行生产责任制的试验,从此中国最早的包产到户开始实施,11月19日,浙南大众报,发表文章认为包产到户是倒退的做法,并向人民日报直接投诉,通过媒体转给中央领导,对永嘉县推广的包产到户实验形成很大的压力,浙江省委温州地委下令停止实验报产到户。李桂茂,李云河 等人受到了处分和反革命,直到1983年的八月,彻底地给他们平反。
从80年代初,改革开放逐步推行,最早恢复包产到户的是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这个村庄后来被评价为打响了改革开放的第一枪,得到了安徽省委以及中央领导的大力支持,在很短的几年之内,迅速在全国普及。
包产到户,最初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按人口平均分土地,集体财产实行责任制度,统一计划,统一分配,把耕地农作物和畜牧业,养殖业和副业承包给农户负责,实行超产奖励的办法以农户为单位,负责完成整个农业生产周期的责任制度,提高产量产业,最终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到了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也就是说我不农民,从这年开始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农业税公粮了。这意味着在我国沿袭2000年之久的传统税收,终于终止了。作为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停止征收农业税,不仅坚守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农民的权利,体现了现代税收中的公平原则。
从1998年开始到2027年终止,第二轮土地承包期为30年,也就是说,我国大部分地区在1998年前后开始实行农村土地30年不变政策。
紧接着第三轮土地承包,往后延续30年不变,终结日期为2057年。新的政策已出台,让农民确实吃了定心丸,不用再担心土地到期后怎么办。在这个阶段农民完全可以放心大胆地将土地流转承包。
这种土地改革制度在历史上可以说是最鼎盛最成功的一个时代,无论是流转或者租赁土地,所有的权利都在农民的手里攥着,所有收益都归农民所有,而且可以在承包期限之内继承给自己的子女,让他们继续得到所应有的土地租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