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的经营中对于股票的相关知识认知不够经常会成为合伙人之间设立的陷阱,因此十分有必要了解相关的股票知识及种类,那么干股是如何取得的?什么又是相对控股?小股东的利益如何保护?今日王海英律师为您解读关于干股取得与分红、相对控股及小股东利益保护的相关问题。
干股分红其实就是持股股东按照持股所占的比例,王海英律师在这里需要强调并表示的是在年底真实利润的前提下,所分的的红利就是干股。其实干股的分红权利和普通股票是一样的,只是不同的是干股股东仅享有分红权利,而没有其他股东所拥有的实质性权利。
干股分红在本质上来说可以理解为现金奖励,但是这个奖励金额不是固定的,而是跟年度利润和持股比例两个指数息息相关的,王海英律师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持股比例高利润也高,那么奖励的分红金额就会多,反之就少。
对于去的干股的方式来说,干股既可以是部分股东对股东之外的人赠与股份,也可以是全体股东对股东之外的人赠与股份。王海英律师需要在这里表明并强调的是干股既可以在创设时取得,也可以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但如果股东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干股且公司并没有扩资发行新股的情况下,原有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会随之下降。
干股可能是附条件股份赠与,也可能是未附条件的股份赠与。附条件股份赠与协议中所附条件对股份的转让方和受让方产生约束力,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受让方取得或者失去相应的股份。王海英律师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由于对所附条件是否成就可能存在异议,有关部门在登记变更时对这类情况也难以认定,客观上会要求法院判决后依据法院的判决办理变更登记。所以综上所述干股的取得既可能是因为个人的技能或者经营才能而取得,也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取得。干股的效力如何,最终要视赠与协议的效力和履行情况确定。
从统计学经济成分而言,相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王海英律师需要在这里明确强调并表示,控股股东也并不一定需要取得公司超过50%以上的股权(份)才能取得公司的相关控股权。在一个股东较多,股权相对分散的公司内,虽然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但是基于各种协议安排,其所持的表决权足够影响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作出,这就足以可以认定其对公司的控股地位。
公司欠钱股东有责任,但股东仅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没有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的义务。王海英律师在这里需要强调并表示的是,因为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虽然是受合同法的限制,但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对于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在公司设立之初,就需要尽量详细地将股东权益在公司章程中加以约定,为日后公司运营发展及纠纷解决树立一整套详细的依据。王海英律师在这里需要强调并说明的是章程是公司的宪法,需要将公司大、小事项施加要求,令其均需通过股东会决议,甚至包括担保数额、借款数额期限等也可在章程中予以详细约定、限制,才能切实有利于切实保护小股东的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