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记分是预防和减少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一种有效措施,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累计记分制度,累计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满分为12分。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累加分值。
我国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话不多说,小编这就带着大家继续复习一次记6分、3分的情况吧。
一次记6分的违法行为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十四项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后果就是被记6分。
1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5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6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7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8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9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11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2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13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4
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一次记3分的违法行为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十二项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后果就是被记3分。
1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2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3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4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5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6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7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8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9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10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